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開展預防高墜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7-03-0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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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深建質安〔2017〕25號 各區住建局(城建局)、各新區城建局,前海管理局,市質監站、市市政站,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2016年,我市建筑施工發生高處墜落事故15起,占建筑施工事故總量的58%,為事故高發區和重災區。節后復工以來,我市建筑施工又發生2起高處墜落事故,事故苗頭成上升趨勢,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遏制高墜事故的發生,現決定自3月1日起開展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開展預防高墜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概要描述】深建質安〔2017〕25號 各區住建局(城建局)、各新區城建局,前海管理局,市質監站、市市政站,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2016年,我市建筑施工發生高處墜落事故15起,占建筑施工事故總量的58%,為事故高發區和重災區。節后復工以來,我市建筑施工又發生2起高處墜落事故,事故苗頭成上升趨勢,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遏制高墜事故的發生,現決定自3月1日起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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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17-03-0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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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質安〔2017〕25號
各區住建局(城建局)、各新區城建局,前海管理局,市質監站、市市政站,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2016年,我市建筑施工發生高處墜落事故15起,占建筑施工事故總量的58%,為事故高發區和重災區。節后復工以來,我市建筑施工又發生2起高處墜落事故,事故苗頭成上升趨勢,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遏制高墜事故的發生,現決定自3月1日起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預防高墜專項整治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高處墜落傷害危險源辨識,切實落實預防措施
(一)各施工項目責任主體單位要針對不同作業環節、現場不同部位、各專業工種可能面臨的高墜風險,完善各項防護措施及管理措施。建設、監理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做好高處墜落傷害的防控工作。常見高處墜落風險源及主要安全措施詳見附件1《施工現場高處墜落常見風險源辨識及預防措施指引》。
(二)各項目施工單位要全面對照該指引,對現場風險點進行梳理、排查,制定專項防治方案并落實各項預防措施。
二、強化安全培訓教育,提高作業人員安全意識
各項目施工單位要嚴格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未經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的工人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在進行班前安全教育時,應將預防高處墜落的相關內容作為宣講、提醒的重點。
三、強化自查自糾,及時整改隱患
(一)集中開展預防高處墜落自查自糾。建設單位要按規定進行安全投入,加強對參建各方落實安全生產職責監督,組織監理、施工等單位對項目開展一次全面的預防高處墜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尤其是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情況。建設單位應于3月12日前完成自查自糾報告報監督機構備查。未報送自查自糾報告的,將視為未開展自查自糾活動,予以責令整改或停工整改。
(二)全面加強日常預防高處墜落防控
1.各項目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組織對高處墜落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及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檢查,及時督促整改安全隱患,堅決制止違章施工及存在安全隱患仍繼續施工的行為,具體檢查內容詳見附件2。
2.監理單位應通過旁站、巡視等手段對施工單位的檢查情況進行復核,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整改安全隱患,具體復核內容詳見附件3。
3.施工、監理單位應將每日檢查、復核記錄資料通過項目微信群等方式上報監督小組。
四、監督檢查
(一)全市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各監督小組自3月6日起對各在監項目開展預防高墜專項整治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主要檢查內容為各項目落實本通知要求情況、現場安全檢查資料上報情況、現場實物與檢查資料的一致性等內容。檢查內容詳見附件4。
(二)各監督機構要結合《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立即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行動的通知》(深建質安〔2017〕24號)的工作要求,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頂格處理,從重處罰。
特此通知。
附件:1. 施工現場高處墜落常見風險源辨識及預防措施指引
2. 深圳市建筑工地防高墜每日檢查表(施工單位)
3. 深圳市建筑工地防高墜每日檢查表(監理單位)
4. 預防高墜安全專項檢查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17年3月2日
相關附件
附件:1:施工現場高處墜落常見風險源辨識及預防措施指引.doc
附件:2:深圳市建筑工地防高墜每日檢查表(施工單位).doc
附件:3:深圳市建筑工地防高墜每日檢查表(監理單位).doc
附件:4:預防高墜安全專項檢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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